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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吉林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4-04-29 点击数:

根据《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》(校研院字〔2021110号)的规定,现将吉林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   一、评选对象

   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

   二、评选原则

   (一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
   (二)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。

   (三)保证质量,择优评选。

   三、评选条件

   (一)基本条件:

   1.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。    

   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。

   3.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。

   4.刻苦学习,勤劳勇敢,积极实践,爱校荣校,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。 

   5.注重全面发展,综合素质优秀,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。

   6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,人际关系和谐。    

   7.当前学历期间,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。

   (二)同等条件下,具备下列条件的研究生优先:

   1.到西部地区、到边远艰苦地区、到基层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者。

   2.在志愿服务、社会工作、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。

   3.发表具有科学价值、技术价值、经济价值、社会价值、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。

   四、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

   (一)申报材料:

电子版:

1、《2024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1)pdf版,需申请人、导师及学系主任签字。命名为“学号-姓名-优秀毕业审批表”。

2、《2024优秀毕业生申请一览表》(附件2),命名为“学号-姓名-优秀毕业生一览表”

3、相关证明材料PDF版。

以上材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,命名为:学号-姓名-优秀毕业材料发送到jichuyanban701@163.com。


纸质版材料于20245月610:00前送到402办公室。


(二)申报截止时间:

接收电子版材料截止时间:20245月610:00(以邮箱接收电子版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,逾期不再接受申报)。


   五、奖励办法

   (一)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。

   (二)《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》将装入个人档案。

   六、工作要求

     根据《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校发〔2005〕63号)中的有关规定,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,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。

   已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的,如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或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,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。

  


联系人:丁老师 孙老师





2024年4月29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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